根据秀峰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2月29日,秀峰区委2个巡察组对区委统战部机关党支部、区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区人社系统党总支部等3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2021年1月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秀峰区委统战部机关党支部(含工商联):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区委统战部机关党支部(含工商联)主动认领问题、辨析问题、压实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了18项具体的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截至目前,区委统战部机关党支部制定整改措施18项,完成整改18项,完善相关制度7项。
秀峰区司法局机关党支部:收到反馈意见后,区司法局机关党支部高度重视,先后5次召开局领导碰头会、党员大会、局全体会议,就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讨论,逐条研究整改举措,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人管、件件有回音。目前已按照《十届秀峰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区司法局机关党支部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34项,完成整改34项。
秀峰区人社系统党总支部:区人社系统党总支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支部专题会议,按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经多次完善,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中共桂林市秀峰区人社系统党总支部关于落实秀峰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将反馈的具体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目前,区人社系统党总支部整改任务共计13项,目前已完成1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