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发现石塘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黄某问题线索,立即移送全州县纪委监委。”桂林市全州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刘溯润介绍,通过调查核实,对石塘镇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给予该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黄某以及涉案3个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1个行政村党组织副书记兼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党内警告处分。
近年来,全州县聚焦粮食收购、储存、销售、轮换等基层粮库运营关键环节,坚持和完善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推行以“县委巡察办+4个巡察组+纪检监察机关”为主要内容的“室组地”巡纪联动模式,通过巡前信息共享、巡中线索处置、巡后督促整改,攥指成拳、形成合力,不断提升粮食购销领域监督质效。
“看似没有问题,实则大有文章。我们可以先从账目、花名册、台账齐全的种植合作社入手,倒查石塘镇涉粮领域问题。”在巡前“碰头会”上,被抽调参与全州县委巡察的驻县委直属机关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蒋慧玲认真查看相关台账目录,积极参与研讨。
巡前,全州县委巡察办优选16名纪检监察干部分配到5个巡察组,切实增强巡察发现问题和线索的专业能力。巡察组召集该县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被巡察乡镇纪委召开“四方碰头会”,结合实际开列被巡单位政治生态、廉政风险点、信访举报等涉粮领域“三张清单”。碰头会结束后,巡察组结合清单开展专项巡察,切实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过实地走访,发现全州欣鑫种植合作社提供的稻谷生产者土地经营流转情况统计表存在虚报问题,表中的土地并未进行流转,而是群众自己在种.......”巡中,全州县委涉粮专项巡察组组长林寿贵在“巡察办+巡察组+纪检监察室”组成的“三方联席会”上,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作汇报。
针对全州县委涉粮专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与“室组地”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及时梳理形成线索,移送该县纪委监委。该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仅用1个月便完成该涉粮系列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实现问题线索快速反应、即时取证,有效提高成案率。
巡察工作的目的是通过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问题,促进被巡察单位改进工作。石塘镇聚焦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按照《全州县粮食安全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对全镇范围内的合作社、种田大户进行实地查访核验,严查虚构种植事实、虚报种植面积等套取国家补贴的行为,制定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乡、村两级核验办法,完善国家政策性粮食指标安排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守护好群众的“粮袋子”。
巡后,为防止“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全州县委巡察办制定出台《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细则》,聚焦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以及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由该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进行“四方会审”,严把整改质量关。
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全州县委巡察办共督促8个涉粮单位完成整改问题11个,完善《全州县粮食应急预案》《全州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全州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监管办法》等制度机制5项,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采取‘室组地’巡纪联动模式开展涉粮领域专项巡察,充分体现了‘1+1>2’的效果。”全州县委巡察办主任唐艳明表示,进一步细化巡纪联动的具体措施,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开展全过程、全覆盖、无时差协同合作,共同筑牢粮食购销领域安全防线。(全州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