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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系统施治推动基层治理

作者:曹丽萍 蒋敏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我支持建停车场,那块空地早就该用起来了,荒废在那天天有人乱扔垃圾,每次路过都臭得不行,影响我们村形象 ”前不久,在平乐县张家镇榕津村,一场“圆桌会议”正在召开,村民们就该村废弃地使用问题畅所欲言,现场氛围十分热烈。

  “我支持建停车场,那块空地早就该用起来了,荒废在那天天有人乱扔垃圾,每次路过都臭得不行,影响我们村形象......”前不久,在平乐县张家镇榕津村,一场“圆桌会议”正在召开,村民们就该村废弃地使用问题畅所欲言,现场氛围十分热烈。最终,经过集体商议,村民、村“两委”、乡政府的多方努力,筹措4.5万元资金,将这块原本让群众“闹心”的废弃地,成功改建为便民停车场,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善。期间,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资金监督。

  张家镇榕津村,由一个古榕群是由8株龄逾千年的古榕所组成,村民习惯结束一天的劳作后在榕树下围坐,纳凉憩息。后来镇纪委就地取材,将这里演变成村里大事小情商量讨论的场所,称之为“圆桌会议”,这也成为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收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平台。

  加强基层监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有力举措。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基本职责,积极探索提升基层监督质效的方法路径,构建基层监督“一盘棋”工作格局,推动基层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实现基层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将监督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桂林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为发力点,围绕重大村务、基层党务、“三资”管理、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深做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6个方面12项具体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并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村级党组织各项制度建立运行情况、“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情况和村“两委”干部作风等方面易出现的突出问题列入监督内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强化“室组”“室地”联动,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推动,第七监督检查室、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一卡通”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相关监督检查室与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上下联动、全程监督、靠前监督,推动健全系统功能、完善闭环管理,着力解决补贴资金“应纳未纳”、政策清单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在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桂林市财政局要求对各级自行出台的补贴项目,由各级按政策规定审核确定后纳入本地区惠民惠农政策清单和“一卡通”管理系统,并通过“一卡通”发放。截至2024年7月,全市累计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资金51.96亿元,发放对象1216.99万人次。

  此外,该市17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施治,创新监督形式,通过严肃执纪问责、搭建议事平台、完善制度体系等形式,不断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不久前,临桂区纪委监委给予该区两江镇某村参与决定并违规使用村集体经济收入发放和领取补助的6名村干部党纪政务处分。经查,两江镇某村在2018年至2023年期间,违反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未经“四议两公开”的情况下,使用集体经济收入违规发放补助共计14余万元。

  资源县纪委监委以“室组地+行业主管部门”协作联动监督模式,深入7个乡镇、75个村(社区),紧盯清产核资、村务公开、资金管理和基层干部履职尽责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村集体财务未公开、公开不及时,村集体分红、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32个。针对这些突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向相关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确保整治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问题取得实效。(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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