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大柳村火塘会上,群众向前来参会的镇纪委工作人员反映村干部挪用村集体资金支付荷花池建设工程款相关问题。
镇纪委随即对此展开调查核实。经查,时任大柳村村委会主任王某某、治保主任黄某某等村干部在组织实施的下柳组荷花池工程项目存在资金缺口的情况下,违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私下挪用村集体资金5万元用于支付荷花池建设工程款。最终,涉事村干部被严肃处理。
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生活习俗,将监督工作搬到火塘会上,制定火塘议事规则,由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员组织群众召开火塘会,商议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公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实施进度,乡镇纪委参会收集问题线索,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4年以来,该县共召开火塘会40余场次,收集问题线索42条,立案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
“小工程”连着“大民生”,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农业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社会发展基础设施等类别成立小微工程项目库,紧盯项目审核把关、资金管理、业务指导等关键环节,开展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监督检查,坚决防治随意发包、虚增工程量、虚抬工程单价等问题,助力打造村级“廉洁工程”“阳光工程”。
开列清单全面排查,及时把问题化解在小、解决在早。灌阳县纪委监委聚焦近年来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和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和案件剖析,紧盯村级小微工程领域存在的暗箱操作、工程承揽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开列负面清单,对照问题清单查纠风险隐患。象山区纪委监委针对村级小微工程领域问题隐蔽、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分类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同时,重点环节由区纪委、乡纪委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联动督查,保障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廉洁高效实施。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荔浦市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该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项目验收工作人员在花篢镇福灵村实施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和生产道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中未认真履职,验收走过场,在未到现场仔细了解项目情况等前提下,盲目认可第三方项目验收,导致项目审定金额有误,造成资金损失。最终,相关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多付的工程款也被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