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桂林市雁山区纪委监委对该区草坪回族乡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乡草坪村三队队长唐某在落实村集体资金时未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存在不正确履职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引发群众强烈不满。对此,该区纪委监委给予唐某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紧盯村级制度执行不到位、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违规处置村集体“三资”、强占资源、侵占挪用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
为全面摸清辖区内农村“三资”底数,该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对城区35个村开展“三资”清查,对所辖各村、涉农社区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效益情况进行拉网式盘查清理,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18个。同时,推动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抽选的18个村集体“三资”和村“两委”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大盘点、大排查、大清理,全面摸清底数和管理现状。
案件查办是最有力的监督。该区纪委监委采取领导包案、重点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对问题线索全面起底、逐件过筛、建立台账,严肃查办了一批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资金等案件,比如,严肃查处了雁山镇罗安村原副主任葛某某违规提取80余万余元村集体备用金用于支付道路工程款和苗木费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去年以来,共发现集体“三资”问题线索63件,立案26件,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针对近几年“三资”专项整治查摆的问题,以及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短板,该区纪委监委推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组织部联合出台《雁山区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文件11项,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推动长效长治长管。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选取“三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层分类推进警示教育全覆盖,聚焦专项整治发现的监管盲点、制度漏洞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不断筑牢“三资”篱笆守好集体家底。(桂林市雁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