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收入关乎大家的切身利益,过去管理混乱令人担忧,如今在政府的规范指导下,账目清晰、管理有序,大家终于能放心了。”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展开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严关镇清水村村民合作社班子成员违规使用村集体经济收益发放津补贴的案件,并将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打击违规行为的坚定决心,也揭示了农村集体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存在的这些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将“三资”管理整治纳入行业重点工作,通过“室组地”“室组局”联动模式,对全县125个村委的集体账户进行全面排查。在排查中,共发现问题线索26条,立案查处7人,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2人,并下发4份纪检监察建议,有效遏制了违规行为的蔓延。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该县纪委监委还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开展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并联合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成立督查工作组,围绕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等九个方面,深入10个乡镇开展专项督导,共审查了282份合同,涉及资金1655万余元,共发现问题177个。
截至目前,已完成130余个问题的整改,化解债务金额66.86万元,成功追回村集体资金30万元。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完善了《兴安县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等3项制度,从根源上规范管理,防止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