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七星区 > 其他公开事项 > 正文

七星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七星区纪委监委
摘要:七星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纪委监委接受区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七星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区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有关国家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中共桂林市七星区委和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朝阳乡、各街道、桂林华侨旅游经济区党的组织和中共桂林市七星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负责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做好国家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7.调查研究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订有关政策的情况,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完善国家监察地方性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8.做好全区各纪工委、纪委以及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工作。
      9.承办中共桂林市七星区委、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工作职责,区纪委监委设6个职能室,分别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和纪检监察室。
      (三)关于2021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559.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9.8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85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9.85万元,占2021年总收入100%。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占100%。其中:基本支出359.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25%;项目支出200.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74%。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2.48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七星区纪委监委本级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4.67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86万元,会议费0.78万元,培训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30万元,其中:
      货物类采购预算43.3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95.58%;服务类采购预算2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4.42%。
分散采购预算45.3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100%。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项目)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
      (九)三公、两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纪委部门预算公开表

七星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 “八个带头 八个不准”规定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
清廉桂林
点击进入清廉桂林主站
清廉桂林 微信
清廉桂林 官方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