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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雁山区纪委监委
摘要:雁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桂林市雁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纪委监委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为区委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机构,对所有行使。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区国家监察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中共桂林市雁山区委员会和雁山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的组织和中共桂林市雁山区委员会管理的党员领导千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力和合法权益。
    4.负责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对覆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做好国家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7.调查研究雁山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制订有关政策的情况,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完善国家监察地方性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8.做好全区各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工作 。

9.会同乡镇党委做好纪委班子成员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各乡镇纪委班子成员人员,提出任免建议。

10.承办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雁山区纪委监委设办公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6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桂林市雁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雁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422.7万元,同比增加100.87万元,提高31.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2.7万元,同比增加100.87万元,提高31.34%。

  • 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4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67万元,同比增加94.64万元,提高41.5%,占支出总预算76.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3万元,同比增加1.32万元,提高3.6%,占支出总预算9%;卫生健康支出33.66万元,同比增加3.93万元,提高13.22%,占支出总预算79.63%;住房保障支出28.44万元,同比增加0.98万元,提高3.57%,占支出总预算6.73%。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4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67万元,同比增加94.64万元,提高41.5%,占支出总预算76.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3万元,同比增加1.32万元,提高3.6%,占支出总预算9%;卫生健康支出33.66万元,同比增加3.93万元,提高13.22%,占支出总预算7.93%;住房保障支出28.44万元,同比增加0.98万元,提高3.57%,占支出总预算6.73%。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422.7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34%。具体如下:

纪检监察事务233.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89.38万元。主要用于审讯室建设和廉政示范点建设。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3万元,同比增加1.32万元,提高3.6%,占支出总预算9%。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93万元, 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③卫生健康支出33.66万元,同比增加3.93万元,提高13.22%,占支出总预算7.93%。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21.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11.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7万元。

④住房保障支出28.44万元,同比增加0.98万元,提高3.57%,占支出总预算6.73%。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28.4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422.7万元,同比增加100.87万元,提高31.34%。其中: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34%。具体如下:

纪检监察事务233.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89.38万元。主要用于审讯室建设和廉政示范点建设。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3万元,同比增加1.32万元,提高3.6%,占支出总预算9%。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93万元, 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③卫生健康支出33.66万元,同比增加3.93万元,提高13.22%,占支出总预算7.93%。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21.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11.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7万元。

④住房保障支出28.44万元,同比增加0.98万元,提高3.57%,占支出总预算6.73%。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28.4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4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67万元,同比增加94.64万元,提高41.5%,占支出总预算76.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3万元,同比增加1.32万元,提高3.6%,占支出总预算9%;卫生健康支出33.66万元,同比增加3.93万元,提高13.22%,占支出总预算79.63%;住房保障支出28.44万元,同比增加0.98万元,提高3.57%,占支出总预算6.7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4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7万元,同比增加100.87万元,提高31.34%;占支出总预算10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34%。具体如下:

纪检监察事务233.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89.38万元。主要用于审讯室建设和廉政示范点建设。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3万元,同比增加1.32万元,提高3.6%,占支出总预算9%。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93万元, 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③卫生健康支出33.66万元,同比增加3.93万元,提高13.22%,占支出总预算7.93%。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21.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11.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7万元。

④住房保障支出28.44万元,同比增加0.98万元,提高3.57%,占支出总预算6.73%。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28.4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4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7万元,同比增加100.87万元,提高31.34%;占支出总预算100%。 

按经济科目划分,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81.83万元,具体如下:

基本工资93.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的支出。

津贴补贴80.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津贴补贴的支出。

奖金7.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奖金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的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28.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51.54万元,具体如下:

办公费3.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的支出。

印刷费1.01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用的支出。

差旅费13.08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用的支出。

维修(护)费0.89万元,主要用于维修(护)费用的支出。

会议费1.51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费用的支出。

培训费1.27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用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0.7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工会经费3.64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的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22.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0.77万元,比上年减少11.11%。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费1.95万元,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车改后留存公务车辆1台的运行维护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54万元,具体如下:办公费3.02万元、印刷费1.01万元、差旅费13.08万元、维修(护)费0.89万元、会议费1.51万元、培训费1.27万元、公务接待费1.77万元、工会经费3.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今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品牌北京现代轿车,车牌号桂CS8342。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今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和批复。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
雁山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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