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福建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赖继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赖继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在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套取银行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赖继秋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赖继秋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赖继秋简历
赖继秋,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福建长汀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8月至1996年5月,历任长汀县策武乡技术员,乡政府文书、党委秘书、干事,乡党委组织委员、秘书、纪委委员,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古城镇党委副书记、书记;
1996年5月至2002年2月,任龙岩地区(市)农业局副局长(其间,1997年8月至1998年8月挂职任省农业厅种子总站副站长);
2002年2月至2007年8月,任上杭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7年8月至2012年1月,任上杭县委书记;
2012年1月至2012年8月,任龙岩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上杭县委书记;
2012年8月至2013年9月,任龙岩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任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6年9月至2021年4月,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管委会副主任。
2021年4月,被免职。
(福建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