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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学习贯彻新法规 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作者:唐娜
来源:桂林日报
摘要: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发布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学习贯彻新法规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的关键举措,积极组织开展多轮培训,全力推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条例》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落地生根。

  “通过持续培训,我们对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条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今后能更好地运用新法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组织学习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得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响应和好评。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发布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学习贯彻新法规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的关键举措,积极组织开展多轮培训,全力推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条例》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落地生根。今年以来,已开展相关培训5次,累计培训干部500余人次。

  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该县纪委监委精心设计学习内容与形式。在内容方面,既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在强化党对监察工作全面领导等顶层设计方面的重要变化,帮助干部从宏观层面把握法规精神;又深入解析《条例》中关于职责、权限等具体规范,助力干部精准掌握微观操作要点。在形式方面,采取“集中+自学”“研讨+交流”“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例如邀请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开展专题讲座,系统讲解新法规的核心内容,并组织学习研讨,促进干部及时吃透新法规精神,切实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资源优势,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依托各级纪检监察网站、“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在线学习,进一步筑牢法治思维,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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