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桂林市七星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对朝阳乡开展巡察中,发现丫吉村有“两委”干部存在擅自破坏、侵占集体土地、改变耕地用途等问题,立即将问题线索移送至该区纪委监委展开核查。经查,丫吉村个别“两委”干部因长期拖欠村集体土地租金,侵占村集体土地用于谋取私利,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桂林市拥有170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总资产约159.63亿元。截至2024年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22亿元,是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易发高发区。今年来,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深化“室组地”联动,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集体资产线上交易、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做实日常监督、强化专项治理,努力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该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组成联合督导调研组,赴平乐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督导调研。通过座谈交流、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平乐县等11个县(市、区)的18个乡镇,25个行政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收益分配、权属归位、财务管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交易等方面不规范问题13个,以清单形式当场反馈、督促整改,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属地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在市一级纪委监委的示范引领下,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多措并举强化基层监督,全面提升基层监督水平,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最后一公里”落实落地。
为推动“三资”管理规范化,资源县纪委监委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督网络,深入全县各乡镇、村庄开展调研走访,与村干部、村民代表面对面交流,广泛收集“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此前,该县两水苗族乡白石村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村食用菌项目生产厂棚被拆除,且村委没有发布处置集体资产的相关公告。随后,乡纪委立即开展调查,最终查实白石村“两委”干部唐某、李某与县派驻村干部舒某等人违规套取、挪用国家项目资金等问题,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政务记过和政务警告处分。
前不久,全州县纪委监委组织力量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深入镇村开展交叉检查,通过查看账目、随机暗访、农户走访等方式,对农村产业项目实施、村干部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走访核实。针对村干部虚报套取村集体资金、用村集体资金发放补助、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7份,推动解决职能部门问题23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村级组织财务公开、财务管理、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12项制度。截至目前,该县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腐败和作风问题20件,发现并督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4个。(桂林市纪委监委)